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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归谁所有?西安高新公租房替补选房允许多次委托办理吗?

公共租赁住房归谁所有?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一些退休老人、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坚持“只租不卖”的原则,以防止不法之徒动歪心思!所以,租客个人是无法拥有产权的,但可以长期租赁!

西安高新公租房替补选房允许多次委托办理吗?

(一)选房申请人可委托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办理选房事宜,父母、子女须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房事宜,现场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其中,《居民户口簿》包含首页、户主页及被委托人信息页,同时,提供委托人《居民户口簿》信息页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二)限定被委托人仅能办理一次委托事项,严禁多次委托办理。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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