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可通过“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页面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广州城乡医保参保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2019年11月,安徽首批422个病种及支付方式公布,从2020 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省属18家医院就医时,将有统一的支付标准。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参保范围
(1)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3)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小程序的“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页面,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粤税通”小程序:
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2.“粤省事”小程序:
微信内搜索“粤省事”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热门服务→税务→个人税务→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关键词: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广州城乡医保参保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